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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庸大魔王,苦瓜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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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 ——关于priest和她的魏谦与冷酷仙境

一点儿狗屁不通的小感想。

为什么说喜欢甜甜,是因为她值得。

史纲课无聊就把上个月从图书馆借了又懒得翻的《大哥》上册给看了(别学我,我早有预谋),开始翻的时候书页上就断断续续有被划过的痕迹,少年魏谦的戾气,幼年魏之远的小心思以及字里行间那个破败的巷子和千疮百孔的生活一一被勾过,越往后翻就发现笔迹愈发粗野,弯曲的横线中甚至散着一种令我悚然的狂热。

越到深处,勾画便越来越多,甚至在一边标注了字体歪歪扭扭的批注。

打眼上去我还笑,靠这得是对脆皮鸭文学怀了多大的热忱才肯把时间花在给脆皮鸭文学做批注上,在书上这么费心思,生生把网络文学看出了古今名家散文的架势。

笑完自己一怔,也许就是因为甜甜值得吧。

《大哥》也许不能完全意义上定义为简单的脆皮鸭文学,很显然《大哥》整本书是带着对整个社会的思考的。像甜甜说,我们大多少时娇生惯养,少遇坎坷,甜甜把这社会上的苦难放大加之于魏谦身上,魏谦的遭遇不是用一个惨字可以形容的,在遭遇上难免会有些夸张得不真实,但他与他所处的社会的磨合感才真正塑造了他这样一个立体生动的人物。

市井游巷,以市侩一词形容魏谦未尝不可,可他偏偏生了一身反骨,刺头一般在烂泥般的社会上冒尖,他是九十年代的殉道者也是开启了“新纪元”的人。

“如果有一双眼睛肯为你流泪,那这混蛋的世界就他妈值得你去受苦。”



再简单谈一谈甜甜的行文风格。
甜甜的语言风格直白而浅显,跟我那种花里胡哨满是胡扯硬掰的修辞相比我真的自行惭秽(这种花里胡哨的修辞列罗云里雾里不知所云的紊乱而空洞的行文是我的硬伤,虽然还没想好要怎么改,不过也想尽量简洁一些入木三分一些透彻一些),那些深深浅浅的道理都被她巧妙地揉进自己的每一字每一句里,那些锋利的柔软的都被她破开,然后用她独特的风格呈现在你面前,冷静而克制带着冷色调的幽默,那些令人沉重的道理就被她这样轻轻松松地摆在你面前。

故事叙述也颇有趣,冷不丁地一句可能让你笑到肚皮疼。这种文字是极富感染力又极其生动的,反正我是喜欢到不行啊呜呜呜呜。








废了这么多话绷不住了,我要吹爆大甜甜她怎么这么厉害这么好啊啊啊啊我怎么这么喜欢她和她的小故事们啊啊啊啊啊呜呜呜呜我爱甜甜!!!她值得!!!!



卧槽刚吹完就发现甜甜更lo了我先疯一波呜呜呜呜呜









(最近大约还会有一篇彩虹屁主吹我的白月光ashit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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